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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教(2026)9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科竞赛级别认定工作安排,经各学院申报、学校审批,现将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所认定的竞赛级别将作为学分认定、绩效核算等工作的依据。具体事项参照《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福大教(2019)37号)执行。其中,体育类竞赛需注意以下事项:(1)须提供赛事秩序册等相关支撑材料;(2)未明确设置获奖等级的竞赛项目,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认定:第1名视同一等奖,第2-3名视同二等奖,第4-8名视同三等奖,对获奖比例超过50%的竞赛项目,仅对排名前50%的奖项进行认定,其余奖项不予认定;(3)对设有主力队员和替补队员的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按实际获奖等级予以认定,替补队员按降低一个等级予以认定,且替补队员认定人数不超过主力队员人数的50%。未列入赛事秩序册或正式比赛名单的队员一律不予认定。
具体事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直接认定)一览表(2026年版)
2: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一览表(2026版)
3:福州大学大学生体育类竞赛级别认定一览表(2026版)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