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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现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有关评选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021—2022学年学院推荐2名。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异,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参评当学年内每学期均获得校综合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须位于本专业前10%且参评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且在参评学年“五四”表彰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如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其中一项排名未进入前10%,但均在30%以内的,必须符合教财函〔2019〕105号通知规定的“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参评。
5.同等条件下,有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在全国各类权威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表、量化评分表(见附件)。
2.学院初评、公示。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
3.学校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审、公示。
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
2022年9月14日
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
姓 名
学 号
联系电话
专 业
绩点/综测排名
填表日期
项目类别
评定内容
具体奖项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A
获奖情况(个人)
国家级(10分)
省级(8分)
例:1.2017年05月获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8分);
2015年11月获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先进个人(8分)
16
校级(4分)
B
获奖情况(集体)
国家级(5分)
C
论文发表(第二作者加分减半;专利为第一发明人)
EI和ISTP(8分)
核心刊物(6分)
CN刊号(4分)
专利(2分)
D
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
国家级
(10分)
省部级(市)级
(8分)
校级
(5分)
总分
A项得分____ B项得分____ C项得分____ D项得分____ 总得分A+B+C+D=
申请者签字: 辅导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