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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推免生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12-29   文章来源:暂无    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推免生奖励实施办法

为吸引优秀本科生攻读我院硕士学位,进一步提升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设立紫金矿业学院推免生奖励金。

一、基本原则

1、推免时,学业绩分排名我院本专业第1名或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如果通过学院和学校的推免生考核,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的资格,学院给予每生人民币壹万元奖励。

2、推免时,学业绩分排名我院本专业2-3名的全日制本科生,如果通过学院和学校的推免生考核,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的资格,学院给予每生人民币捌千元奖励。

3、其余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资格的本科生,学院给予每生人民币伍千元奖励。

二、其他

1、凡获得奖励金的免试研究生,奖励金将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发放完毕。

2、入学后,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学院有权要求该生返还给予的全额奖励金,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

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