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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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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为规范学生在企业实践实习活动,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福州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和《福州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学院实习基地实际情况,制订《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企业实践实习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上杭教学基地学习实践的全体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学生在上杭教学基地参加学习实践的组织者须按本办法组织管理。
三、参加实践实习活动的带队负责人(教师或者辅导员)应对活动的组织管理等承担主要责任,教师应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学生,带好学生实习工作。如有替换,应及时上报基地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审批备案。
四、带队负责人要提前将实习计划报教学基地办公室;在实践中,要掌握整个活动的进展情况,妥善安排活动期间的饮食、住宿以及交通等问题,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严格作息时间,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向基地办公室反馈情况;实践结束后,要及时将实践总结上交教学基地综合办公室。
1、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在学习实践活动出发前,必须向每位学生告知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为每位外出学生和老师购买意外保险。
2、组织学生外出实践活动,要充分做好对车辆以及活动地点等的安全落实工作,制订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不得专门组织学生到实践地附近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4、若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停止、调整或延期实践活动,并将情况及时向教学基地综合办公室报告备案。
五、凡未按本条例的要求办理活动审批手续而擅自组织团体实践活动者,将追究个人或组织者的相关责任;未按申请中所陈述的要求进行活动的,将视情节轻重,活动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基地教学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各类生产实践、实习情况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或向学院报告。
七、因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活动中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或伤亡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外出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定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若违反《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学生外出实践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情况,坚决处理。
九、在外实践期间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各种传染疾病;妥善处理好与实践单位职工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十、学生实践结束后,填写实习鉴定表,交教学基地综合办公室保管。
实习实践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