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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上杭教学基地
理事会
教学管理
第一部分 学生
一、学期注册
(1)提前回校参加补考、重修或从外省先到校的同学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教学处注册中心注册。
(2)直接到上杭教学基地或外出实习的同学由基地管理人员统一提供名单,学院教学办统一负责注册。
二、重修
需要重修的同学如无法在校正常参加课程重修,可向学院申请免听,该课程结束后应返回学校本部参加考试。
三、作息时间
上午从8:20到12:00;下午2:00到5:30;晚上从7:00到9:30。每节课时间不变。
四、请假
(1)紧急性、临时性请假则可以直接向上杭基地管理人员请假。
(2)请假时间超过一天或一天以上的须经辅导员或院长批示同意。
五、英语四六级等公共考试
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同学应在基地管理人员的统一组织下学校本部参加考试。
六、“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
申请“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的同学应向第二学位所在学院申请延期毕业。
七、评教
学生应为各位老师进行课程评教,每月一次。教师如在教学方面存在较明显的问题,班干部应在课后及时向该教师提出。
八、其余事宜
其余教学运行事宜均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第二部分 教师
九、教学质量
(1)教师应根据学校规定,在下学期开学前做好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
(2)教师在课前要认真备课,接受学生评教
(3)教师应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不得随意调停课。
(4)学院教职工如到上杭教学基地,都必须参加听课,并填写相关督导听课表。
十、调停课
需要调停课的老师可向基地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由基地管理人员转给学校本部教学办。经教研室主任和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停课。
十一、考试
(1)课程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出试卷,确认后将电子版交于上杭基地管理人员;
(2)管理人员应及时将试卷转给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后应打印一份纸质试卷并签名,然后填写《上杭教学基地期末试卷审核结果通知单》,签字盖章后一同交到学院教学办存档。
(3)上杭基地管理人员将审核结果通知任课教师,并负责印刷试卷和对试卷严格保存。
(4)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阅卷、登记成绩并把试卷等材料交到基地管理人员处统一保管,所有材料不得私自带走。
(5)学院教学办与上杭教学基地管理人员商量安排期末考场并安排好监考人员。学院教学办同时负责提供考试所需其他资料,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上杭教学基地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统一打印。
十二、 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参照学校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