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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会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4-30   文章来源:暂无    浏览次数:

校工字(2005)12号

工会信息工作是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党政决策,及时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履行四项职能的重要渠道,也是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我校工会信息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工会信息工作的领导

在新的时期,学校提出了要实现东南强校的宏伟目标,各级工会要从学校的战略高度,增强信息工作的五个服务意识:即坚持为各级党政工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学校的稳定服务;为各级工会参政议政,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广大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切实做好对工会信息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有一名主席分管信息工作,定期研究,检查落实本单位工会的信息工作。

二、建立和健全工会信息网络

校工会负责全校各级工会的信息工作,建立校、院、系(部门)三级信息网络。校工会由一名副主席分管,校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其职责是收集、调查、综合、分析来自各方的信息,编印《内部信息》和《工作信息》。《内部信息》主要为校党委、校长和上级工会提供情况,作为领导机关科学决策的参考;《工作信息》发至各部门工会、校有关部、处,作为工作通报和交流。各部门工会宣传委员为校工会信息员,各系、处工会小组长为部门工会的基层信息员。按照《五必报》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以口头、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向校工会办公室提供信息,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正确性。

三、建立与完善工会信息工作的各项制度

1、培训制度

校工会每年举办一期信息员培训班。学习上级工会对信息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以及工会信息的业务知识,探讨和交流做好工会信息工作的途径和经验,邀请上级工会的领导或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来校辅导,提高信息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2、报送制度

根据全国总工会提出的信息工作“五必报”的要求,以及省教育工会关于工会宣传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凡涉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全国总工会,全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等领导机关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群众的反映必报;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颁布施行的改革方案、政策、规章制度中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执行情况和教职工的反映必报,教职工对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各院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以及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必报,突发性重大事件和恶性事故及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必报

报送信息要客观、准确、及时,喜忧兼报,决不能只报喜不报忧。突发性重大事件和重大恶性及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等紧急信息的报送,必须做到急事急办,急事急报,一般不得晚于事件发生或发现4小时,紧急信息可直接向学校两办、校工会电话报送,事后再书面补报学校。重要政治动态和思想状况,经过调查核实后,一周内报告;学院工会工作进展和活动情况,每周综合汇报1一2次。

3、联系反馈制度

校工会要经常保持与各部门工会分管信息工作的主席和具体负责信息工作的信息员的联系与联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会信息工作的动态和情况。信息员要深入基层收集有关信息。对收集的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分析、筛选、整理后及时向校工会信息站反馈和报送。各学院、系、机关工会信息员每月至少向校工会报送1-2条信息;校工会每月向上级教育工会和学校党办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4、考核制度

校工会每年对各部门工会的信息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并将对工会信息工作年度考核的结果与评选工会先进集体,评选优秀信息员和部门工会创建“教工之家”考核验收结合起来。信息工作的累计得分情况是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校工会对信息实行登记制度,由工会办公室负责对报送的信息和稿件及时登记造册,定期公布,力求使工会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奖励制度

为了调动信息员采写和报送信息的积极性,鼓励多写高质量的信息,凡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总工会、教育工会的报刊、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刊物采用的信息,校工会实行1+1的奖励办法,即:在稿酬上给予信息员与上级工会同等金额的奖励,获奖信息由校工会另行给予奖励。凡被市总工会采用的信息,每采用一条,在年度工会信息工作考核时加5分;凡被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采用的信息每采用一条加15分,被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采用的信息每采用一条加20分。

四、认真办好《福大教工》和工会网页

《福大教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编委和各部门工会的共同努力,已出刊54期,工会网页也已建立。《福大教工》是我校各级工会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弘扬主旋律、传递信息,交流工会工作经验,提高工会地位的重要阵地。办好《福大教工》和工会网页,各级工会领导重视是关键,信息员热心于信息工作,积极踊跃投稿是基础。

1、为确保《福大教工》和工会网页有充足的信息源,保证每期按时出刊,各部门工会的信息员每月至少向《福大教工》报送1-2条反映本单位工会开展的有影响、有特色的活动的信息。也可向上级工会刊物报送信息。

2、《福大教工》一般刊登的都是动态性的已经发生的信息,因此,信息员在采写稿件时文章要简短,内容要真实,文字要精练,客观地反映活动的主体。

3、校工会办公室负责对报送的信息稿件实行登记制度。每年在《福大教工》公布一次来稿及录用的统计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的一项参考依据。凡向福大教工投稿,每报送一件加1分,凡被福大教工录用的稿件,每录用一件加2分,并由校工会给予适当的稿酬。

福州大学工会

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