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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协调应急管理资源和力量,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及事故灾害防治决策、隐患治理、调查分析、安全咨询、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闽应急厅办〔2023〕36号),我厅拟建立我省应急管理专家库。请贵单位根据实际推荐相关行业专家(附件1),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主动接受省应急管理厅派遣的任务,具备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熟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全省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机关退休干部(四级调研员以上),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验。
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能力突出的学历可放宽为大专。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承担较高强度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应急救援类专家需有10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验,文凭、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方式
专家推荐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按要求填报《福建省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推荐时间
推荐时间截止2023年10月31日。
四、有关事项
(一)第七届福建省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和2020年12月公布的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如有申报省应急管理专家意向的,需按要求填报《福建省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根据我厅要求2023年3月以来已申报工贸安全组、培训考试组的专家和2022年9月我厅联合国家矿山局福建局公布的118名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均无须再次申报,后续根据需要补充相关材料。
(三)每名专家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行业(考试命题专家除外);咨询组专家原则上从其他专家组专家中产生。
(四)请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并按以下分组和地址报送。
1.矿山安全组、工贸安全组、培训考试组。专家申报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省安科院301室;联系人:姚少蓁,联系电话:0591-87856306,邮箱:fjyjzjk@163.com。
2.化工安全组。专家申报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应急技术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7楼727室;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591-87836627,邮箱:zgb-jkzx@163.com。
3.应急救援组。专家申报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应急救援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七层716;联系人:王心甲,联系电话:0591-87511850,邮箱:285173466@qq.com。
4.防灾减灾救灾组。专家申报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减灾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402号汇福楼三座四层;联系人:何梅鸿,联系电话:0591-88008769,邮箱:1661266728@qq.com。
5.综合监管组。专家申报推荐材料报送至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联系人:肖胜,联系电话:0591-87813767,邮箱:709621504@qq.com。
本函已在省应急厅官方网站公开,相关附件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下载。
咨询电话:0591-87515912,黄斌。
附件:1.福建省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
2.福建省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