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闽教学〔2015〕3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1〕2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初审、公开答辩以及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如下:
现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和学院网站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591-22865219。
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