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有爱心人士捐赠我校社会资助3万元,为了做好此项社会资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校共计10名,每人3000元,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人选参加校级差额评选。
三、 评选条件
1.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勤俭节约,精神积极向上;
2.受助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3.受助学生热爱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活动。
四、申报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推荐本院受助学生名单,并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登录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公示。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月5日前将《福州大学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福州大学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fzu.edu.cn 。
附件:1. 《福州大学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
2. 《福州大学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21日
转自: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2018年3月21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