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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生活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6-11 浏览次数:

学生生活区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课堂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大学生交流思想、发展健康人际关系、培养高尚思想品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高雅文化氛围的重要课堂,是展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现根据近期学生生活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生活区落实片区安全联动工作,旗山校区生活区学生安全联动工作组由保卫部及后勤管理处干部、学生政工干部、学生社区委员会、全校楼层长队伍组成。

二、学生生活区各小区门禁时间:上午6:30开门,晚上23:00关门,所有人员持有效证件出入并进行实名登记(后勤管理处负责);每天晚上23:00对生活区大门进行封闭管理,对进出生活区大门的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检查登记(保卫部负责)。

三、政工干部、保卫部及后勤管理处干部当班人员应做好值班工作,不擅自离岗,要保持通讯畅通,23:30当班人员应在小区内进行安全巡查,对学生宿舍区门岗、学生晚归等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四、学生生活区内自行车及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乱停乱放;学生生活区楼内的宣传栏由学院进行管理,学生社区委员会协助工作,楼外宣传栏由宣传部统一管理、各单位具体负责、学生社区委员会协助工作,各单位应遵守《福州大学学生社区宣传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校学2015﹝77﹞号),共同维护良好的学生社区风貌。

五、在学生生活区组织活动要确保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要确保活动安全,要以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为原则。

六、学生宿舍要保持卫生整洁,在非正常休息时间,要做到床上用品摆放整齐;桌面整洁,无快餐盒、零食袋等杂乱摆设;地面干净无明显污渍,鞋子摆放整齐有序;阳台及厕所干净无异味,宿舍整体布局大方得体;不得使用电热棒、电磁炉、电热锅、电饭煲、电吹风等易引起火灾电器及“三无”电器产品,不使用明火。每周一至周五,除学生正常的休息时间(19:30~7:00,12:00~14:30)不检查,其余时间由学生社区委员会随机抽查宿舍卫生、安全用电情况,每周检查2~3次。

七、每周日至周四晚上23:00后由学生社区委员会登记本科生宿舍楼内未按时熄灯的宿舍,督促学生按时熄灯,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每周日至周四晚上22:30--23:00到各宿舍抽检登记未回宿舍的学生,在23:00前被登记为晚归的同学须亲自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楼下大厅检评员处销假,23:00后还未销假的,视为晚归。

请各学院、各单位遵照上述要求执行。

福州大学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