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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学院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教学办 发布日期: 2013-09-15 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

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以下简称为推免生),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和规范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使学院推荐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 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0〕52号)》等有关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现有实际,特制定本推免实施办法。

一.推免名额及原则

根据福大研[2013]43号文件规定,学校分配给予学院7名推免生名额,其中学术型学位5名(采矿专业和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各2名、矿物加工工程专业1名);专业学位2名(采矿专业和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各1名)。

根据文件精神,推免生原则上向本校推荐,以优先满足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对推免生的需求。我院今年无外推名额,推免生全部向本校、本院推荐。符合推免条件但不愿推免本校的学生则自动失去推免生资格。

2014年我校首次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仍按《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福大研字〔2010〕52号)、《关于为支持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下达专项推免计划的通知》(教学司〔2007〕25号)和团中央关于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我校共6个名额,不占学院推免生指标)。

2014年还有6所部属师范大学具有接收非本校推免生补偿外校名额的政策,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符合我校推荐条件与要求的情况下,意向学生可提出推荐资格申请,并自行联系参加这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的复试,若获得这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的推免生接收资格,我校予以确认其推荐资格(不占学院推免生指标)。

二.推荐免试生工作的性质

推荐免试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确认其免试资格,由招生单位(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接受的选拔方式。它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本推荐免试生办法所称免试,是指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受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三.推荐免试生条件

推荐为免试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和心理素质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3.业务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排名要求分别是:

学术型: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15%以内,前六学期一般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特殊情况若有,仅限1门非主要课程);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8%的,前六学期允许仅限有1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专业学位: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前六学期允许有2门课程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以内,前六个学期允许有3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具备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要求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术型为68分以上,专业学位为65分以上。

四.推荐工作的程序

1、推荐工作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要于规定时间(2013年9月18日)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和《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拟申请推荐到外校的填写接收学校规定的表格),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3)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为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4)本科成绩单1份(9月18日到院教学办统一打印,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各类获奖证书者,专利、发表的论文等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学院核查原件和复印件,确认无误,核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遴选名单

1)原则

学院推荐免试生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业情况、德育情况和面试(复试)情况等,突出对申请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并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出名次,以推荐限额的140%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2)成绩结构

成绩权重的构成情况是:学分绩点成绩占综合测评成绩的权重是80%,面试(复试)成绩(注:百分制)占综合测评成绩的权重是15%,德育测评成绩(注:百分制)占综合测评成绩的权重是5%。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 × 100 ×80% + 面试(复试)成绩 × 15% + 德育测评成绩 × 5%。

(3)确定学院初选推免名单

1)复试完毕后,按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党委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

2)经学院公示无疑异后,将拟推免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校研究生院。

3)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4)候补推免生

如果本学科专业优秀学生较多,学院可以上报一般不超过本院推荐限额35%的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作为候补推免生对象,注明候补顺序。

(5)递补

如果面试(复试)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高的申请者主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则排名后一名者递补推荐,依此类推。

五.面试(复试)的组织

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学院负责本科、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领导、分管学生的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领导及学院党总支纪检委成员等组成。

(1)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羽

成员:余飞、印万忠、彭向东、黎敦朋

(2)面试(复试)小组: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成立学院面试工作组,成员为5-7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4人),学位点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代表一般应作为小组的成员。

成员(7人):彭向东、王少怀、王翠芝、楼晓明、李兴尚、刘述忠、库建刚。

秘书(1人):刘峻

  1. 面试(复试)方案:

内容: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等,面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面试成绩结构为:专业知识50分、综合素质25分、外语水平25分,合计100分。

面试时间:9月23号8:00;地点:学院北206会议室

  • 时间安排

1、9月18日前申请人须向学院教学部门提交推荐免试生材料;

2、9月23日各专业面试小组进行面(复)试工作;

3、9月25日确定学院推免生(及候补)名单,并给予公示;

4、9月26日将推免生(及候补)名单和材料上报学校。

七、体 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精神执行。

其他说明

1对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签署《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为硕士研究生承诺书》,学生处及有关学院不予进行就业等相关推荐。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如自愿放弃,须提交个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声明一份,要求本人手写签名。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紫金矿业学院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日程安排

附件2:

紫金矿业学院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结果汇总表

紫金矿业学院

2013年9月16日

附件1:

紫金矿业学院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日程及面(复)试安排

第一阶段

9月16日 学生办将推免精神传达到毕业生,组织推免相关工作

9月18日 学生办将学生推免表等汇总,交院教学办

9月22日上午 院教学办将学生资料分送到面试组

9月23日 面试组完成推免生综合能力的面试,并将面试结果于9月23日下午17:00前报院教学办

9月24日 院教学办统一计算并进行排名,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80%+面试(复试)成绩×15%+德育测评成绩×5%

9月24日下午 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审定推免生名单

9月25至9月27日推免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同时报送名单到研究生院

第二阶段

9月30日 学校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10天)

10月12-14日 对拟接收外校推免生进行面试,面试方式同校内推免生。期间本校和外校推免生须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10月16日 学院向学校报送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10月17日 学校确定并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为10天。

10月22日下午17:00 为申请推荐外校的推免生送交对方学校接收函的截止时间,逾期取消推免生资格,由学校确定的候选人替补。

10月24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推免生名单和登记表。

第三阶段

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面(复)试程序安排

面试:综合能力的测试结构为:专业知识(50分)、外语水平(25分)、综合素质(25分),合计100分。

各硕士点对于综合能力测试的程序为:

1.组成5-7人的面试小组,秘书1人,名单报院教学办。

2.各硕士点面试的时间、地点提前告知教学办备案。

3.面试结果按百分制打分排队,各面试组面试完毕后将结果按统一发放表格报送院教学办。

4.面试中所有材料都将由秘书收集,并统一交院教学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