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我院在219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和《反有组织犯罪法》。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徐雪玉主持,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工会主席、院长助理、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脚踏实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领导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通过坚持不懈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坚定理想信念。
会议指出,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关键少数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一定要着眼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一定要切实履行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凝聚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正能量;一定要以强烈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