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现就2015年寒假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安排,2015年寒假起止时间为1月24日至3月1日。校院两级机关在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在1月27日至2月26日期间可安排轮休。轮休期间,作息时间调整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6:30。校院机关单位2月27日起正式上班(另1月24、25日和2月28日、3月1日为星期六、星期天,校院机关单位调整为上班时间),恢复正常作息时间,不再另行通知。3月2日学生正式上课。
二、有关期末温书迎考和下学期开学前工作,请教务部门做好相应安排。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放假期间相关部门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做好水电气、网络、电视等正常运行保障,确保校园安全。
四、放假期间一般不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如确需组织,要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并精心做好组织工作。
五、春节期间要认真开展关心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军烈属、病困师生员工活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后勤管理服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做好留校师生春节、寒假期间的活动安排和生活保障工作。
六、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请各单位将寒假期间值班表与联系方式于1月25日前报校长办公室(钟英雄:22865013;22866316@fzu.edu.cn;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15室)、保卫部(谢善建:22866089;bwb@fzu.edu.cn;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06室)。寒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22室,电话:22866316。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