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使用上杭教学教学基地实验室,在使用期间保证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1、不得带朋友或外校(含外系)人员进入实验室。
2、严禁学生私自配制钥匙。
3、不得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不得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他物。
4、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所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由指导教师承担相应赔偿。
5、实验室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炉。如科研需要须经学院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时注意安全,停电或停用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6、离开实验室前应搞好仪器设备和场地环境的整理,锁好房门,关好水、电、窗等及正确放置化学药品,防止发生事故。
7、如果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实验室主管及指导老师和学校有关部门。
8、注意保持实验室内、外环境的整洁,每周至少做一次清洁。具体有学生责任人负责实施。
9、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和设备使用规程。
10、如违反以上规定,愿接受有关处罚。
11、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由指导教师承担。
申请人:
指导教师: